控股股东被公诉、连续两年业绩下滑,梅花生物能否重拾辉煌? · 证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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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股股东因操纵自家股票被公诉,连续两年营收、净利下滑,从味精大王到氨基酸巨头,梅花生物(600873.SH)能否在行业变局中重拾辉煌?

3月17日晚间,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,公司接控股股东孟庆山书面通知获悉,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由,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孟庆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,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其提起公诉并采取取保候审。

2020年,孟庆山因操纵梅花生物的股价被证监会处罚。当时的罚单显示,孟庆山和时任梅花生物董秘杨慧兴共同操纵梅花生物股价,孟庆山、杨慧兴被没收违法所得5658.88万元,并对孟庆山处以罚款9179.63万元和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今年年初,证监会曾与最高检联合发布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,孟庆山操纵梅花生物股价案便在其中。证监会指出,该案确立了信息型操纵主客观要件的判断方法,对统一类案处理行政执法标准、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具有指导意义。

事情的起因要追溯至5年前,当时还在掌管梅花生物的孟庆山及董秘杨慧兴被查出操纵公司股价。

孟庆山操纵股价与其2013年梅花生物的一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。由于当时增发的每股定价高于市场价,为确保非公开发行成功,孟庆山、杨慧兴与韩某某控制的浙大九智以及华鑫信托商定,通过单独成立一个信托计划参与梅花生物的股票非公开发行,由孟庆山为该信托计划本金和收益提供担保。

后期孟庆山为了避免信托亏损以及承担担保责任,意图操控梅花生物股价。证监会调查指出,孟庆山和杨慧兴通过优先发布利多消息,延迟发布利空信息影响股价,同时由杨慧兴实际控制的大股东胡某某账户增持股票。在此过程中,孟庆山实际控制的信托计划趁机减持,以此实现自己无需承担收益担保而顺利脱身。

当时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下达后,孟庆山不服裁定,将证监会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,但相关请求被北京金融法院驳回。据了解,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的首例证券行政处罚案。

3月18日,梅花生物披露2024年年报显示,公司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双双下降。2024年,梅花生物实现营业收入250.69亿元,同比下滑9.69%;归母净利润为27.40亿元,同比下降13.85%;扣非净利润为26.97亿元,同比下降12.55%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梅花生物是国内氨基酸巨头,“梅花味精”为其主打产品,成立于2002年。因其主力产品味精近来市场价格不断下滑,梅花生物2023、2024连续两年营收和净利下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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